山区乡镇卫生院高定问题
按粤人发【2007】233号文件,山区乡镇卫生院工资按高定2档标准执行,系统升级新的补丁(2.5.200601)后薪级工资降低了1档,查找原因发现是出现在原山区乡镇卫生院工资按高定2档标准变为高定1档标准执行。具体信息几天前我已发到邮箱,还没回复。是何原因?怎么不见回复?
检查该人员所在部门的所在地类型,是否为山区镇. 所在地类型,是为山区镇;特殊单位类型为乡镇卫生院。
我单位遇到同样问题,同一个单位,部分人员是高定2级,部分人员是高定1级,实际上应该是高定2级才正确。请问你单位的问题解决了吗?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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