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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山区高定薪级”的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teana    时间: 2011-3-15 11:32
标题: 关于“山区高定薪级”的政策
请问 现在还有“山区高定薪级”的政策吗?如果是从山区县(镇)工作满5年后,调入非山区县,原山区高定的薪级还保留吗?谢谢

作者: xiaowkyu    时间: 2011-3-15 12:29
您好,山区高定政策一直是有的,在系统中,从山区县调入非山区县,则单位的信息就会变化,系统只会更加当前的单位信息去判断,所以之后的薪级是没有高定的。
至于地方政策上是否需要高定,请咨询人事局或者上级单位。
作者: rsjzlp    时间: 2011-3-15 16:20
在山区工作可享受高定政策,调离山区就不能继续高定.
作者: teana    时间: 2011-3-21 16:02
请问有哪份具体文件可供参考吗?没有说山区工作满5年了,就算调离到非山区了,还可以带着保留的高定薪级吗?
作者: xiaowkyu    时间: 2011-3-21 16:26
您好,这方面的详细政策请咨询人事局或者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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