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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享受社保养老退休人员怎能不参加[2008]182号增资? [打印本页]

作者: 饶平交通    时间: 2010-9-1 15:22
标题: 享受社保养老退休人员怎能不参加[2008]182号增资?
我们县现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投的是企业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后是按人事部门审批工资总额发放,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即一部分在社保领取,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
每年社保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跟着升,单位部分相应抵除,保持总额按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
根据粤人发[2008]182号规定,享受社保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列入调整退休费的范围,按现行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这样就造成了有在社保领部分工资的人员比全额在财政领取工资的人员少了这两次增资,那以后还有增资,不就造成同样级别的人员工资差别,这对那些有领取社保的人员不大公平。
作者: xiaowkyu    时间: 2010-9-1 15:48
您好,这是政策的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你们人事局或者省人事厅,系统中只要你想增加,还是能增加的!
作者: PENG    时间: 2010-9-13 21:54
上面提到的确实是个问题,但我们这边乡镇的离退休人员都是领取财政的离退休费而已,以前的离退人员没有参加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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