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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职级并行,之前任过正股长,在计算副科级任职年限时错误? [打印本页]

作者: GDLFDS    时间: 2015-6-19 14:14
标题: 职级并行,之前任过正股长,在计算副科级任职年限时错误?
按照文件要求,任职年限从取得职级时间开始计算,但是经过系统升级发现系统计算副科级时的计算依据是从职务工资调取而不是从职务工资待遇调取。如下图:
A同志08年9月任正股长,13年3月任副主任科员,而工资系统中正股长的职务工资与副主任科员的职务工资是一样的。系统在计算副科级年限时,则从正股长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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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同志之前没有任过正股长,13年3月任副主任科员,因为计算年限时没有出现这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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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管理员,这是系统的bug?还是我录入错误?

作者: xnn    时间: 2015-6-19 14:22
你自己理解问题。首先,副科的任职年限是包括正股长的,这个是省厅的政策解读。
另外:
2015年1月距离2008年9月,不是6年4个月吗?怎么会是从调标时间2014年10开始计算啊?假如那样的话,副科的任职时间连1年都不到。
作者: qiaokacom    时间: 2015-6-19 14:35
回复 2# xnn


    理员理解错误吧?
作者: GDLFDS    时间: 2015-6-19 14:37
省厅解读里面第8页16条,
股长是否可按副主任科员职务晋升?
答:股级干部均按科员职务晋升
作者: qiaokacom    时间: 2015-6-19 14:41
回复 2# xnn


    最新的实例解释里有的~ 正股长按科员级去计算任职年限晋升副科级~
作者: GDLFDS    时间: 2015-6-19 14:45
回复  xnn


    最新的实例解释里有的~ 正股长按科员级去计算任职年限晋升副科级~
qiaokacom 发表于 2015-6-19 14:41



    所以,在计算副科级的时间时,应该不能把正股长的任职时间算进去吧?
作者: qiaokacom    时间: 2015-6-19 14:48
回复 6# GDLFDS


    是的~ 你的理解正确~ 管理员的理解错误~ 不过我不是飞川的~
作者: GDLFDS    时间: 2015-6-19 14:51
回复  GDLFDS


    是的~ 你的理解正确~ 管理员的理解错误~ 不过我不是飞川的~
qiaokacom 发表于 2015-6-19 14:48



    如果是这样,那系统的升级包就应该有问题了。
作者: qiaokacom    时间: 2015-6-19 14:53
回复 8# GDLFDS


    是的~ 目前升级包问题还不少~ 几乎一天一更新地在解决各种问题~ 希望能早日出个较完善的包~
作者: xnn    时间: 2015-6-19 15:28
关于省厅口头政策解读记录如下:2015年4月15日,经过陈处和小吴的讨论,正股长那个例子,任职年限要从科员开始计算年限,也就是说可以职级并行到副科,而不是正股长职级晋升到正科,正股长因执行副科非领导职务的工资标准,所以晋升条件参考副科的执行。
作者: xnn    时间: 2015-6-19 15:33
由于目前还没有得到正式文件,如果有政策上有什么理解不同的地方,应咨询省人社厅,并以他们最新的解读口径为准。
作者: GDLFDS    时间: 2015-6-19 15:36
关于省厅口头政策解读记录如下:2015年4月15日,经过陈处和小吴的讨论,正股长那个例子,任职年限要从科员开始 ...
xnn 发表于 2015-6-19 15:28



    那就是说如果晋升正科级的时间就是副科级的时间+正股长的时间?
作者: xnn    时间: 2015-6-19 15:42
这个地方最开始也是参考基本工资政策的,也就是说股长是按科员处理的。
但是在测试的时候省厅提出了这个修改要求,在这期间我们也提出过跟你们一样的疑问,并特别说到假如这么改的话,会跟原来的基本工资规则不一致。但最终得到的答复还是一个字——“改”。
所以,我们也只是在系统中实现政策而已,至于政策理解、解读我们也无能为力,希望大家能够体谅。
作者: xnn    时间: 2015-6-19 15:47
回复 12# GDLFDS


    按他们的解读应该是这样的。
作者: qgsdz    时间: 2015-6-20 23:26
股长任职年限能与副科任职年限合并?100%错误。希望管理员尽快修改。
作者: xnn    时间: 2015-6-23 09:23
回复 15# qgsdz


    就规则来说,你的理解跟我的理解是一样的。但问题是,我们的理解跟省厅不一样,所以,还是要执行省厅的口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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