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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录用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填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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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ukacui 发表于 2020-7-2 17:0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单位有一个新录入事业编同志,档案记载参加工作时间2018.10.15,合同是2018.10.15-2020.1.14,社保缴费时间是2019.1-2019.9,2020年5月21被录入我单位。请问我这样输入他的基本信息和考核信息正确吗?

基本信息栏
参加工作时间:2018.10.15
新参加工作转正定级时间:2019.10.15
进入单位时间:2020.5.21

考核栏
2018年  中断工龄
2019年  称职

参加工作时间之所以写2018.10.15是要求必须和档案一致。
2#
 楼主| vidukacui 发表于 2020-7-5 08:43:32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填写对不对啊
4#
admin 发表于 2020-7-9 18:03:21 | 只看该作者
要看进入单位时是否有试用期,如果要实行试用期工资,参加工作时间和进入单位时间都填写:2020.5.21,转正定级时间不填写,参加工作原因为新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前工龄录入2.
如果没有试用期,按上面填写是可以的,2018年考核结果建议填写不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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